簡單來說就是不爽




我呢
非常討厭別人亂翻我的東西
未經本人同意



昨天就有人
自稱是本人的朋友
為了一個他媽不起眼的東西翻我包包

兩個人
對兩個賤到骨子裡的人







夾層什麼都要翻
我只能說

你狗娘養的啊
一點教養都沒有


當初大小姐就跟我說過其中之ㄧ那人有問題
但是我沒多想








我還是很生氣怎麼辦
啊阿
為什麼殺人犯法呢




眼睫毛一根根拔下來
用剪刀把眼皮剪下來
喔  還有嘴唇
把指甲拔除

找到皮膚和肌肉的接合面
把皮褪去
將肌纖維一束束取下


不好玩









只是想

要怎樣的距離才能觸摸到你而又不貫穿你呢





把你





殺了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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